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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监会对IPO企业招股说明书“业务与技术”章节的要求

时间:2019-09-06 15:56:00 阅读:510 编辑:admin 来源:市场调查公司

发行人应披露其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,主要包括:

1、行业主管部门、行业监管体制、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等;

2、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、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和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、行业进入障碍、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、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等;

3、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,如产业政策、技术替代、行业发展瓶颈、国际市场冲击等;

4、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、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、行业的周期性、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等;

5、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,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;

6、出口业务比例较大的发行人,还应披露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、贸易摩擦对产品进口的影响、以及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等情况。

发行人应披露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,说明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、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,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等。

发行人应披露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情况,主要包括:

1、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;

2、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;

3、主要业务模式,如采购模式、生产或服务模式、营销及管理模式,以及盈利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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